我82年的
大三那年休學便去工作了!
那時只是個工讀生
2015年升為出納,但我的薪水仍然是22k.......
那時只想先卡個位
但年底時我跟跟我很要好的主管鬧翻了
為此我也得了憂鬱症
從私下鬧到工作上
公司讓我留職停薪三個月
經理不斷跟我說不用擔心 只要專心養病就好 不用擔心沒有我的位子
誰知
4/12我在美食街吃飯時警察就來找我談了
經理說保全說我4/12凌晨一點打電話報警說我要去公司跟大家同歸於盡
公司就因為這個理由將我資遣了
他們沒有查證沒有證據
還是我親自去派出所查出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但他們仍堅持警察有來我就是不能回去
8/2市政府調解
還拿我的病來說.....說我再看醫生在吃藥就是有病就是不能上班
這不是歧視嗎?
我想回去工作
所以在12月我提出了告訴,訴求恢復僱傭關係
我希望我能勝訴
因為我愛這份工作
我不想因為莫須有的罪名就這樣被資遣!
但看來還有1-2年可以耗了......唉
...22K在乎成這樣...我真的真的認為你應該借此機會好好養病,緊可能放寬心點放過自己讓自己好過,不是說不對的事情爭取不好,而是你還有更重要的優先事項要處理,不是一直鑽牛角尖讓自己得不償失
作者:
yyte (yyte)
2017-01-07 00:14:00這樣熱愛工作的態度 會有更好的在等你的是覺得如果回去了也會蠻尷尬的
作者: xitian81 (xitian81) 2017-01-07 10:34:00
這個是什麼節奏的反串…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7-01-08 14:03:00
都已經鬧成這樣了且薪水那麼低,你還想回去的理由是....?
作者: poss21501 (TylerDave) 2017-01-10 06:39:00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