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時數算法...

作者: wh1111 (琳琳)   2017-02-15 12:13:03
各位年薪上億前輩好
敝公司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
週六一定要出勤
平時常態上班是週一~週六共42小時
多出來算加班
加班不會有加班費只有補休
補休也不能任意用
只能休1-2小時
禮拜天、國定假日出勤也算加班
現在的問題是新法之後
到底一週工時是42還是40
(因為兩週合併工時是84小時)
最近要離職在結算時數
主管說我的時數不夠、我百思不解
明明一天到晚都在加班
才上來請益一番
作者: PP68 (屁屁)   2017-02-15 12:27:00
應該先向人事那邊調出勤數據再說吧…
作者: wh1111 (琳琳)   2017-02-15 13:13:00
謝謝p大 但是人事=主管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17-02-15 13:32:00
一週40;雙週84早就沒了
作者: chister ( )   2017-02-15 13:36:00
一周40小時 超過算加班
作者: airtsubasa (偽學姊)   2017-02-15 15:49:00
國定假日加班,休息日出勤時數可不是加1還1的,分別以4,8為基數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7-02-16 19:28:00
一個禮拜5天工作日40小時,工作日有放到國定假日要再扣掉,我猜你主管認定不管有沒有放國定假,一個禮拜就是要上到40小時,這樣怎麼算都會不夠。先自己計算過去的加班時數、已休補休及未休補休時數,然後向主管索取其計算過程。如果自己的權利自己都不敢自己悍衛,身為陌生人的版友也不能幫你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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