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kslch 2017-02-15 14:50:56如果這兩天拿到offer,預計會在2/17提,將離職日期壓在2/28(滿三個月,未滿一年)
,現在問題有:
1.交接問題
因為是小公司,其實公司算是人手不足,就是你請一天假,你隔天就要加班才能做完趕上
進度(主管不找新的人,導致我們每天加班,而且還是責任制沒加班費),我怕我提了,
主管會要求找到新的人才能離職,請問我一定要等他面試新的人嗎?如果他想面試很多人
,那我一定要等到他錄取人嗎?我能交接給主管或其他同事就算盡義務了嗎?
2.離職時間
雖然勞基法規定假日算在10天內,但遇到228連假實在有點尷尬,而且我其實還有假日出
勤的假可以請,如果改壓3/3,但那三天用請假的,是可以的嗎?還是直接請他算錢給我
比較妥?
以上,希望能幫忙解惑,謝謝!
作者:
waza (毛怪-請勿餵食)
2017-02-15 14:57:00這種狀況通常會要你上到2/24就好,公司就省了幾天工資
作者:
qazdrfv (Chen)
2017-02-15 15:04:00押3/1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17-02-15 15:48:00自己都說主管不找新人,還留下來期待有新人來交接?
提離職壓日期就直接走人,不用管什麼一定要有人交接,只是不管是壓28號還是3/1號,都要有24號就叫你走人的心理準備
1>離職最大,交接不是義務2>看你什麼時候要到職新公司,用請假法 勞保會重疊的樣子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7-02-15 18:24:00公司這麼摳,留你幹嘛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2-15 18:47:00不做的人最大 怕他幹嘛?
作者:
yq8213 (青澀楓情)
2017-02-15 19:08:00奴
主管不會做嗎?公司沒你會到嗎?你有掌握什麼技術一定要頃囊相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