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被錄取了一家貨運公司的行政職,
先不提職務內容和當初面試說的不一樣,
(原本沒說要出外勤,結果要出就算了,
還得先在總公司打卡再開公務車去實際上班地點)
上班時間說是8:30,
但一般大家似乎都會提早約10分鐘到總公司說是要打掃環境。
上班第二天參加公司的晨會,
經理說因為覺得內務做不好,
希望大家要再用心。
簡言之就是希望我們再更早來公司,
就為了打掃…
說好的8:30上班似乎變相的變成得要更早到,
下班時間還是維持原本的樣子。
薪水不變、表面上的上班時間一樣用8:30算。
(另外,如有加班,30分鐘內的話沒加班費)
請問這樣是變相的凹我上班時間嗎?
我開始猶豫要不要逃了…
(猶豫原因是公司基本見紅休,
也就是週休二日,頂多偶爾週六要輪上班。
薪水以我這沒進入過行政或是業務助理這行給2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