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因為一例一休要減我薪水

作者: snsd13 (閃)   2017-03-12 22:04:40
小妹在南部某診所已工作三年多
過去上班的時間是一天三診共9個小時
有勞健保、三節獎金、年終獎金
沒有全勤獎金、也沒有特休,特休沒給也沒有轉換成現金
每個月只固定休禮拜六
其他時間請假照小時扣
但小妹也是默默的做了三年多
最近有了新的勞基法
診所其他員工(包含我)也開始積極爭取我們應有的權利
老闆終於再三月願意開始實施勞基新法
但卻在3/10才私下找我談工作時數及薪資
原本一週15診 只休禮拜六
要改成一週12診 週休2天
但薪水從底薪28000 變成底薪22400
一下子掉了要六千塊 我完全無法接受
想問各位
我還該繼續做嗎?
老闆因為配合政府政策而調低原本談好的底薪
這樣是可以的嗎?
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NaClman   2017-03-12 22:10:00
繼續做~減薪就說不同意所以你單日超過8小時的也要計加班費
作者: elvire (...)   2017-03-12 22:12:00
28k日薪只有933,就算扣四天也不過3600,這種老闆真的是黑心到極點,檢舉吧
作者: hidetseng (野生的肥宅)   2017-03-12 22:13:00
減薪可以要求資遣
作者: NaClman   2017-03-12 22:14:00
單日加班費是156,假日加班費是1090。三年多下來大概可以再跟老闆要個269280元先去找勞工局的律師諮詢,如何索賠這三年多來未給付的加班費吧~
作者: CJ100Lin (微笑工頭)   2017-03-12 22:20:00
就換工作啊。這種爛公司就讓他去找猴子啊。
作者: taiwan91810   2017-03-12 23:13:00
我之前老闆連談都沒有直接減薪...請堅持自己
作者: cbr6000810 (GIPAKMEI)   2017-03-13 00:16:00
太扯了吧也扣太多,,我也是通例受害者,無奈阿
作者: snsd13 (閃)   2017-03-13 01:00:00
目前已經跟老闆說無法接受 要求資遣 但老闆卻說我沒有要你離職 分明要逼我自己提出離職 躲避資遣費 該如何處理?那我目前還是得正常去上班嗎?去上班了不就等於接受那樣的底薪?已經二次協商破局了 我直接自動不去上班可以嗎?
作者: oscovery   2017-03-13 01:01:00
關鍵字南部,工作不好找
作者: ssarc (ftb)   2017-03-13 01:10:00
上班,同時檢舉他
作者: hidetseng (野生的肥宅)   2017-03-13 01:18:00
你打關鍵字 一堆東西可以 加油吧 自己的權力自己爭取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3 06:07:00
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UJHXZ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7-03-13 06:35:00
周多一天休,很好,只是降薪比例高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7-03-13 07:00:00
感覺你們是日薪制度,有上班才有錢
作者: kissu5566 (護衛軍)   2017-03-13 07:11:00
沒特休還是等於不照勞基法...
作者: haddi (haddi)   2017-03-13 07:49:00
離職+檢舉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7-03-13 08:25:00
老闆沒算錯,你一診是1866.6元,上12診就是22400元,哪有錯?只要每週多上個三診薪水就回來啦!新勞基法的重點是避免勞工過勞,不是要勞工多賺錢,加乘的加班費是要阻止勞工加班,這點要弄清楚。
作者: NaClman   2017-03-13 08:41:00
樓上可以貼個法源依據嗎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7-03-13 08:56:00
日薪或件計的勞工都是這樣算,沒有違法喔。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7-03-13 09:01:00
都做三年了樓上還在談日薪計件.....還勞基法咧
作者: s306229 (Wei)   2017-03-13 09:01:00
老闆沒算錯吧?是你之前超時太多 現在修正回來了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7-03-13 09:08:00
換工作吧這種公司只能讓它找不到人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7-03-13 09:16:00
很多在同一公司做一輩子的也都是日薪計件,不知道不要自以為沒有不存在。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7-03-13 10:35:00
alex2000好呵 工程承攬跟診所上班可以類比 超棒棒勞基法 不定期契約去google一下 教你知識 不用謝了
作者: furio (void)   2017-03-13 10:51:00
請問原PO,一天3診是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7-03-13 10:53:00
原po每週12診工時36小時未超過單週工時40小時,非常好。而且整體工作量減少20%,薪水同樣也減少20%應尚屬合理。排班排的好的話可從原本週休一日變成週休三日(每天三診排四天),應該算是不錯的了。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7-03-13 12:06:00
月薪制不能這樣隨意減薪 真的是很呵
作者: gpctv (gpctv)   2017-03-13 12:29:00
我覺得真的是有夠複雜的而且正職不就一個領固定薪嗎?因為一例一休要減薪我真的不太懂!好啦台灣老闆有台灣玩法
作者: Note8 (Note8)   2017-03-13 12:49:00
一例一休的本意是這樣沒錯啊 高成本的加班 讓老闆選擇要減少員工的上班時數(原薪資)或是提高他們的薪資(原工時),但走到現實層面就變成員工工時薪資同時降低
作者: supereva (eva)   2017-03-13 14:38:00
的確薪水不能隨便減 但這例子是工時直接剩5/6
作者: oscovery   2017-03-14 00:54:00
建議繼續做,順便找新工作比較實在
作者: DevilCool (滅頂男孩)   2017-03-14 11:04:00
去查你過往加保紀錄,看到底是日薪還月薪,如果是月薪就不能這樣隨意調整。然後你就一邊勞資爭議+上法院上你的班,等結果出來後,老闆全部必須補給你,千萬不要自己不去上班
作者: jamison1314 (..)   2017-03-15 21:21:00
算一算之前月休4天15診時,診所應該是有給你加班費,只能說你的底薪太低了,唯一有爭議的點是之前沒特休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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