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爭議:年終、全勤、薪水、預告工資

作者: bluemaple2 (藍楓)   2017-03-15 22:46:09
公司今天告知資遣,要我做到這個月底為止
但在討論資遣費時,卻跟公司有很多爭議,想上來請教大家
背景說明
我是104.2.1到職,預計作到106.3.31
期間公司曾變更我的薪資結構,
在今年1月以前,我的薪水是40K
今年2月起變成30K底薪 + 業績獎金固定6K
另外這半年都沒有請假紀錄,因此每個月有多領1K全勤獎金
爭議點
1、平均薪資計算方式
勞基法規定,資遣費以最近六個月的平均薪資計算
在我的認知,全勤獎金與業績獎金都應該要算在薪資內
所以我的平均薪資應該是 [(41000*4)+(37000*2)]/6= 39667
但是公司認為獎金與全勤都不算在裡頭,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2、年資計算
剛進前三個月是試用期,
我認為試用期也要算進年資內,所以我的年資應該是2年2個月
但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算年資,所以應該算1年11個月
3、年假薪水折算
我還剩2天年假,公司說要折算成薪水給我
請問應該是以36000、37000(含全勤),還是30000(只有底薪)來計算?
我認為應該要37K,不然至少也要36K,但公司認為應該用底薪30K來算
4、年終計算
當初簽約時,在薪資說明上,公司有列出說會固定發一個月年終
原本是固定過年前發,但是去年改成11月發上半年,隔年5月發下半年
我認為既然合約上有明列給一個月,那應該算入年薪之內,
而且去年我的薪資還是40K,所以應該補發20K給我
但公司認為年終不屬於薪資結構,而且我5月以前就離職了,所以不需發
就算會發,我估計可能也以3萬的一半計算,而非4萬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可否請求公司把一半的年終補給我?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可否請求公司把一半的年終補給我?
若可以的話,應該是以多少月薪去計算?
5、預告工資
勞基法規定,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但是公司是提前15天才預告,請問這部份的預告工資如何計算?
6、求職假計算
勞基法規定,收到資遣通知後,勞工每7天可有2天的求職假
且請假期間薪資照給,並不得扣全勤
但因為交接期間太短,沒空請求職假,請問這部份可否要求公司折算成薪水給我?
或是要求延後離職日?
以上問題,想請問怎樣才是正確的?
我有保留每個月的薪資單,上面有我的本薪、全勤獎金、勞健保支出明細
若最後與公司談判破局,要申請勞資協調時,請問勝算有多少呢?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15 22:51:00
2.本來就該算年資,都進來工作了,哪有不算的道理3.特休跟加班費算法相同,加班費用底薪算,特休是用底薪算就用底薪算4.看合約如何寫,有註明的話就得發放5.15天預告也沒差,但錢請公司補到20天6.無法折現,沒空請謀職假=你放棄都被資遣了還客氣甚麼?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7-03-15 22:57:00
加班費應該是要用全薪喔,經常性薪資都算在內
作者: qazdrfv (Chen)   2017-03-15 23:20:00
所以你為什麼被資遣?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15 23:35:00
我第三點的意思在於說公司用哪個算看加班費計算方式但勞基法規定的確是全薪沒錯
作者: sc1 (sc1)   2017-03-16 01:53:00
40k已經高過版上鄉民的平均了默認科大學士
作者: agogo1107 (無)   2017-03-16 02:19:00
為何被資遣已經不是重點
作者: lgates (衰神附身的男人)   2017-03-16 03:21:00
我還是要提醒你 資遣理由記得看 注意不要是11款第5條
作者: poolt95 (隨緣)   2017-03-19 14:33:00
都給你法條了 怎不自己搜尋一下寫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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