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在傳統產業任職,
今年度一例一休上路後薪水也有所變化。
儘管每月上班時數如同以往,但加班費卻少了三至五千不等
詢問了公司會計的加班費計算方法,但總感覺自己是不是被公司坑了..
希望板上的前輩能幫忙參謀參謀..
我是採取做四休二制度,每天十二小時
目前公司是以變形工時計算,也就是把每周的40小時集中在四天
每天十小時,因此我平常日每天加班為12HR-10HR=兩小時
每日加班費為(換算時薪*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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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週六│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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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R│12HR│12HR│12HR│休息│例假│變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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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一周上班四天之情形
可是因為我是做四休二,常常會遇到一周上了五天班的情形
第五天算法是休息日上班
(時薪*1.33*兩小時) + (時薪*1.66*六小時) + (時薪*2.66*四小時)
以時薪100來說大概是266+996+1064=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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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週六│週日│
├──┼──┼──┼──┼──┼──┼──┤
│12HR│12HR│12HR│12HR│休息│例假│12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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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一周上第五天班之情形
因此如果我們這個月上第五天班的情況比較多的時候加班費也會比較多。
以上大概沒什麼問題,問題就出在國定假日!
如果同樣是上五天班,這個禮拜周日為國定假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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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週六│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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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R│12HR│12HR│12HR│休息│例假│國假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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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週日的部分雖然一樣是出來上班,但是公司就只有算國定假日加班
也就是前面八小時為基本日薪,第九跟十為1.33,十一十二為為1.66
也就是當日加班費為800+266+332=1398
這就造成一件很弔詭的現象了
為什麼上班是一樣多天,但是就因為這周多了國定假日,造成薪水不增反減?
公司的解釋:現行法律就是這樣,國定假日加班費是沒有休息日加班費多。
想請問公司這樣做是沒問題的嗎?
不管怎麼樣,多了國定假日反而少了薪水是很奇怪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