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27歲,總共做了三份工作,
第一份是保險公司處經理秘書,
第二份跟第三份的老闆與同事都相同,
原因是第二份工作的老闆是跟人合夥,
但因為後來兩人理念不同,因此拆夥,
老闆隨即找我們進入他自己的公司,
因為當時老闆對我很好,
因此我什麼薪水、職務內容、福利都沒跟他談,
就直接答應他過來了,他當下也跟我說,
因為他沒結婚沒有小孩,
希望我能當自己的事業經營,
於是從一開始設計公司LOGO到架設網站,
都是由我一手建立起來,
包括其他零零總總的雜事也都是我處理,
過了三個月,現在他找到另外一個合夥人,
變成現在什麼事都聽他的,
認為我原本做的就不夠專業,不是他要的,
認為我老闆應該去請一個更專業的人來,
現在要讓我把手上所有會的事情都交接給其他兩個人,
要我自己再去想新的事情來做,
甚至想減我薪水把我變成外務,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不能接受,
但老闆貼了平均薪資,又告訴我,
人力公司有提供一些履歷,
有個八年資歷的業務,有車,
薪水只要兩萬八,
而我現在我已經把我會的都做的告一段落了,
我如果接下來已經不知道方向要怎樣說服他們我值得領三萬?
於是要我自己想我未來可以走的路,
剛好今天公司來了一個怪人,
需要我調監視器,
於是我也無意間發現我老闆
私底下跟另外一個員工(兼他好友)說
他以為我會自己爽快的提離職…。
我看了都傻了,
我以為老闆是站在我這邊的…
如今這種情況,我有權利提資遣嗎?
還是只能自己默默離職?
但我真的不甘心,因為我覺得好像有點過河拆橋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