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A公司是在職中,才工作3天,
但是工作到第二天時B公司打來要求面試,
而且也錄取了
公司 A(在職中) B
薪水 30000 30000-33000
休假 月休8天(排休) 固定月休8天(排休)
可隨意排 先讓離家遠的排
國定假日給補休 國定假日不能排
看紅字幾天排幾天 不補休也沒雙薪
工作時間 9:00-18:00 9:00-19:00
(8hr含1小時午餐) (10hr沒有休息)
地點 台北(離家約30-40分) 台北(離家約50-60分)
工作內容 麵包學徒 餐廳服務員
附註 原本面試是當學徒 人資看到覺得我履歷不錯
結果麵包店不開了 面試完也ok,但要先當餐廳
先做打雜到6月 服務生約半年(內外場都要會)
6月後加薪轉點心師 然後調店轉附設商務中心店長,
(原本有點心廚房) 公司是找男主管(看能力評估是否轉)
有2個主管,能力很差 老闆跟主管很強勢,要求高
又要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