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應徵一家冰品店正職 月休6天一天時數10小時
面試時給我一張公司規定 說沒做滿7天不給薪
試用期3個月 如果離職要賠償公司損失
我因為想快點有工作就答應了 也對這份工作感興趣 我當時也問那張公司規定要不要簽名
他說不用
結果實際工作時 基本上都是在顧店 並沒有明講休息時間 只是利用空檔買晚餐吃這樣
後來我無法負荷這樣的工時 就在第4天上班前打電話告知不想做了
問到薪水老闆娘叫我跟老闆談(面試的人)
老闆很生氣對我說 要寄存證信函 要求我賠償營業損失 還說我是預謀...最後他叫我自己
去勞工局申訴
我上網爬了很多文 說不給薪是違法 而且當時我也沒簽合約應該不具效力吧?!只要未滿
三個月是可以隨時離職...等等
老實說有點怕怕的 如果我申訴失敗還要賠他錢 可是又不想讓自己付出的工時白白浪
費 想請問我的立場是合法的吧?去申訴真的能拿回薪水嗎?
作者: wwwsamyoui12 (那個那個) 2017-04-02 19:17:00
收存證信函不會怎麼樣 別害怕
先嚇嚇你阿 你如果被嚇到他就不用給你4天工資耶更正 3天這樣就卑鄙 那工類的做半天就做不下去大有人在要怎講w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7-04-02 19:38:00這老闆就是只會嚇嚇社會經歷不夠人新鮮人而已..不要怕 直接去勞工局檢舉
作者:
storier (....)
2017-04-02 19:43:00八成也沒有勞健保,檢舉請做好作滿另外冰品店大概大腸桿菌都會超標,這個也有得搞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4-02 20:07:00
那老闆是嚇唬你 吉他給死
作者:
edcs ( )
2017-04-02 21:01:00存證信函你也可以寄給他啊,怕啥
作者:
JamesGO (SquareFace)
2017-04-02 21:17:00給他寄啊,營業損失舉證也要法官採信啊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7-04-02 22:12:00
存證信函是嚇不懂法律的人好唄 不過是紙老虎罷了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7-04-02 22:38:00這麼好騙?
作者:
ytw8216 (ytw)
2017-04-03 07:08:00寄存證信函能幹嘛?這老闆連續劇看太多喔,就算上了法院,損失也不是他說了算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4-03 11:33:00
不會失敗存信函喜歡的話到郵局去買很便宜的
作者:
ivymina (我是林阿嬤)
2017-04-06 07:16:00我也寄過存證信涵,要花錢的,沒在怕啦
你知道為什麼要寄存證信函嗎?惡人先告狀,先嚇你,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