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只為了找工作 踏人陷阱 沒有意義了

作者: hsnu90542 (嘿!該你了)   2017-04-11 00:54:43
我能明白您現在的感受
希望您不要放棄,撐下去的人就是贏家
當下,建議您先去找律師
先從頭到尾徹底明白法律上的重點在哪裡,然後對症下藥
有律師真的很重要
之前我的保單被保險業務員偽造簽名申請變更
簽名明顯不是我的簽名
結果業務員連起訴都沒有
原因是他們找了一個律師
律師堅持雖然鑑定結果,簽名是偽造的
但也不能證明就是業務員簽的,所以沒有業務員偽造的證據,應不起訴
我個人覺得超瞎
但台灣法律系統真的就是超瞎
對啦!我的簽名可能不是業務員親手偽簽的,但她一定是共犯啊
因為業務員有在同份文件上簽名
不就表示她知情嗎?
她應迅時還說有來找我簽名,打臉打到天邊了
但是就不起訴
當然您的案例跟我不一樣
但還是建議您盡快找律師
另外我覺得您也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說有人從您的帳戶偷錢之類的
如果能找到對方,如果能證明錢您真的一份沒拿,應該不至於要您賠才是
還有問銀行,他們應該也能提供您帳戶的資金流向吧
希望您能找到真正對您好的人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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