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
2017-05-19 11:42:49幫朋友問
她在公司做了五年
工作量一直往上加,每天做到半夜兩三點
同組兩個人,一個已經提離職
他也發信離職
結果今天主管跟他說,這組已經沒有人
勞基法是三十天離職,但雇主得依照實際狀況協調實際離職時間
總之她不可以三十天後離職
請問勞基法是說她最快30天才可以走,還要等到雇主放人為止嗎
總覺得怪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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