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最近想要離職並告知主管
原本想說主管是滿開明的 所以也告訴他是規劃在剛好兩年的時候離開拿特休的折現
主管一開始還說他會看一下以前其他人離職的時候的作法在跟我說怎麼處理
後來就開始跟我說公司立場會不准你這樣
如果我在滿兩年前提離職 公司會叫你提早走
我就說 那如果我在剛好兩年那天提呢
主管說太投機取巧 他建議是滿兩年過一段時間再提
心中無限的WTF 一間上市公司跟員工計較這幾天不到兩萬元價值的特休
雖然知道法律上我可以這樣做
但面對人情壓力就不想要跟公司這樣硬碰硬
有人有類似的溝通經驗嗎? 一定非得把法條跟權益搬出來公司才會當一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