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病假

作者: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15:17:46
我朋友因長期腹痛不適於5月假日至醫院就診,
並排定6月的工作日(最快可檢查日期)做檢查,以確認病灶,
並於7月假日預約回診看報告了解病情。
6月檢查前&當日欲持檢查收據請病假(大醫院,當日無法開診斷證明),
公司表示需出具診斷證明才能申請,
向公司表示會於7月回診時請醫師開立證明,
但公司不接受,公司表示7月回診的診斷證明,
是代表病假要從開立證明起往後才能計算,
6月的檢查是私人事務,要請事假。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有沒有建議怎麼處理比較好?
先感謝大家的建議!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7-06-28 15:23:00
檢查也能開診斷證明
作者: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15:23:00
當日有問過檢查的醫師,醫師說要回診才能開。因為該醫師門診都額滿,不需請假的時間已經掛不進去,所以才延宕至7月初的門診才能開立診斷證明,但公司不接受。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06-28 16:22:00
去跟勞工局檢舉
作者: evaxiao (evaxiao )   2017-06-28 20:54:00
門診繳費收據(掛號費)就可以吧就醫證明不是只有「診斷證明書」一種
作者: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21:37:00
人事表示公司內規是要拿診斷證明QQ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6-28 22:10:00
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早有說明 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公司不能強行要求一定要有醫生證明
作者: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23:17:00
謝謝r大。另想詢問,人事表示需於醫師開立證明當日起算,始得確認是「生病」,且需在診斷證明上寫「宜休養x日」,這樣才能請「病假」。此種說法是否也超越法所規範,進而侵害勞工權益?勞動部或勞委會曾有過相關解釋嗎?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