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myhand (我就知道T T~)
2017-07-17 15:16:31《不確定是否可在這邊詢問,如不適合請再跟我說》
想請較板上的前輩們跟獵人頭的合約問題,
近期透過獵人頭介紹一份工作,拿到offer了,也接受這份工作,但發現跟獵人頭合約其
中一項條款我個人覺得有點不合理,大意是
"若新工作三個月內因個人因素提出離開,要賠償獵人頭公司n月份的薪水"
這是合理的嗎?
若求職者進去後發現跟公司文化或其他因素等,覺得不適合,難道不能提早提出離開,降
低雙方風險或損失嗎?還是這在業界是正常合理的?我孤陋寡聞了@@
因為最近剛上任不到一個禮拜,總總因素覺得不適任,剛好又拿到另一份offer,但急著
八月報到,原想不到三個月可以立刻提離職,突然想到這份合約@@
因為很多獵人頭都會跟公司有保證期,如果找來的人在三個月內離職的話,獵人頭必須無償再找到另一個人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7-07-17 16:10:00喔覺得不合理,沒聽過這樣的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7-17 16:12:00當然不合理阿,哪家會要人簽這種鬼東西阿?
作者: YJM1106 (YM) 2017-07-17 16:44:00
你跟獵頭之間沒有勞雇關係,所以不受勞基法保障…合約寫明了,可能真的得賠錢
作者:
ququ88005 (sun_flower)
2017-07-17 17:49:00希望可以公布是哪家無良的獵人頭公司謝謝
直接公布哪家公司哪個獵人頭啦 為了賺佣金無良到這樣
當然不合理,上班是要去賺錢的如果真的不適應辦完完整的離職手續就好,不要今天說不做明天就不來其實都ok吧!至於罰錢也太誇張了!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07-17 20:49:00
這家獵人頭是介紹月薪100萬的工作嗎?
作者:
inmyhand (我就知道T T~)
2017-07-18 08:49:00尷尬的是已經簽了,現在完全不知道怎麼處理......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7-07-18 09:55:00
公布一下吧,順便讓大家黑名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