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抬頭
大約從六月份開始投履歷,雖有零星的面試機會,但結局都是無聲卡作收。
這間公司,我七月中投履歷,上週五接到面試通知,今天去面試。
過程不贅述,結果就是很順利的錄取,但途中有點插曲。
我本是應徵台北市總公司內的職缺,因是內勤缺,所以我希望待遇只填了30k,面試官ok
。
但在面試時面試官告知我需出差,或希望我乾脆就常駐在外,方便公司作業(聽到這邊我
開
始有點騙人的感覺)
在一陣斡旋之後資方還是希望我常駐在工廠,而資方給的條件是除了基本薪資與福利以外
每月補貼我4000元汽車折舊、保養、維修。 油資、停車費、過路費全部實報實銷。
當下我答應了,也允諾了報到時間。
但回到家後我突然想到...
除了基本的勞健保、團保與上述的補貼以外... 就沒有任何福利了?!
我住汐止,而上班地點在林口,google了一下地圖單程里程數約42公里,來回約84公里/
日
表定是週休二日,但必須無條件支援加班,沒有加班費。
然後上班時間是08,下班責任制...
意思就是我必須早上6點起床,7點以前出門,不然一定塞車塞到遲到,然後下班時間也一
定塞...
照上述條件,基本勞健保、團保,月薪30k+4k補貼,油資、停車費、過路費實報實銷,我
每日需要通勤85公里左右,如果是各位,會如何抉擇? 我是滿想反悔的... 但卻又不知
道
該怎麼跟資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