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發過,看到推文資訊有誤,再發一次。
你的案例,公司可以當天請人走,因未滿三個月。
1. 未滿三個月,員工可以不需預告就離職;
同樣,公司可不需預告期就終止勞動。
三個月到未滿一年,預告期10天
一年到未滿三年,預告期20天
三年以上,預告期30天。
勞基法 第一章第16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2. 資遣費有多少?
以月薪實領 50,000來算,就職滿兩個月被資遣
可領 4,167 元 (約兩天半的薪水),你的部分可以自己試算
勞動部 資遣費試算
https://calc.mol.gov.tw/serverancepay/
※ 引述《guitar88 (吉他你好)》之銘言:
: 各位版友們好,小弟進高雄某公司到這周五就滿試用期三個月了,之前曾發了一篇有關公
: 司很扯的文化文,但在昨日8/1下午,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公司叫你做到下班就不用在來
: 了,一樣就官方說法辛苦了怎麼樣的,但早上時叫你把專案的所有進度打仔細,然後開會
: 報告,當報告結束後我原本要繼續做接下來的事情時,他們把我留下來叫我做到8/1就不
: 用來了,當下很錯愕,但只能接受,我申請拿非離職證明和資遣費以及薪資算問題,這幾
: 位互推,推來推去,還要我寫離職原因,我說為什麼我要拿非自願離職要寫原因,他們說
: 還是寫一下,隨便寫都可以,我就在回我拿非自願離職還要寫原因不就變成自願離職?他
: 們就把我單子拿走了
: 請問版友們,
: 1.公司可以都不用提早預告直接當天下午叫你明日不用再來嗎?
: 2.試用期要這周五才滿三個月,可是才8/1就叫我走了
: 3.請問除了拿非自願離職和資遣費還需要拿什麼嗎?……
: 感謝各位版友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