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三個月內不告而別的員工真的無法求償嗎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37:00
勞資雙方不就是你情我願
勞方付出勞力能力
資方付出薪資獎金
人家今天不做 薪資就結算到今天
至於沒有事先通知離職這部份
你可以生氣別人沒有禮貌
但不能動不動就想要告別人
以法律藉此威嚇他人
請記住勞基法為最低原則
他既沒有違法勞基法
為什麼要告他呢?
這種心態真的非常不可取
公司營運狀況自己最清楚
一個人不夠 你有沒有請第二個?
為了省人事成本非要把人事壓到緊縮
不是也是你的選擇?
在說離職的員工這部份
你一心只想著你自己的損失
有沒有捫心自問開的條件真的符合需求?
依照勞基法 加班費 勞健保等等
如果可以請你po上來大家討論看看
到底是員工的問題比較大
還是你自己的問題比較大
謝謝指教
※ 引述《nurais1127 (摺紙師)》之銘言:
: 本魯和朋友在龍潭有一間小型的材料測試廠
: 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 6月底請來了一個作業員
: 結果8月31後完全無影無蹤
: 連手機都打不通
: 變成我和另一個作業員同事
: 要輪流頂替
: 真的蠻生氣的
: 至少要說一下吧
: 我很確定我常常問他有沒有什麼意見
: 或是有什麼想法可以提出來
: 他也說他ok
: 我問一下顧問律師
: 他也說未滿3個月不必預告
: 也說沒造成直接損害
: 民事只是送錢給政府而已
: 真的沒辦法治這種員工嗎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9-05 01:47:00
不爽想告人也沒違法啊 錯在哪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49:00
樓上職場好榜樣 讚動不動就要吉 台灣一定欣欣向榮
作者: HZM (滿島光人太好,叫我別死。)   2017-09-05 01:51:00
一樓是哪來的流氓?看法律有沒有規定而不是看你爽不爽。還是老闆每天看員工不爽就可以去告了?!
作者: nurais1127 (摺紙師)   2017-09-05 01:52:00
作業員 操作機具 記錄stress-strain模組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2:00
重點還是請原po把薪資待遇貼上來 說不定是好缺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3:00
開放給廣大鄉民應徵
作者: nurais1127 (摺紙師)   2017-09-05 01:53:00
全勤+2000有老健保 第一天就保工作真的只是無聊 但是沒難度 只是作業人員他說他2x歲出頭高中畢業一已 但是我老前輩說他感覺是學生來打工 假裝應徵正職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5:00
那我先跟你道歉 下次徵人真的要問清楚
作者: nurais1127 (摺紙師)   2017-09-05 01:55:00
因此沒待下去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6:00
我知道你會生氣會擔心人 但有些時候多方面想想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9-05 01:56:00
待遇條件就跟問題無關,扯到這幹嘛= =能腦補到待遇差也太有想像力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7:00
或許這位真的不適合 把這次的缺失紀錄起來作為下次徵人的考量看你這樣說話 我還是把道歉收回來好了
作者: nurais1127 (摺紙師)   2017-09-05 01:59:00
我和他又不同人……
作者: lazarus1121 (...)   2017-09-05 01:59:00
我笑了 哈哈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59:00
公道就交由大家來評論 祝你早日找到適合的人
作者: HZM (滿島光人太好,叫我別死。)   2017-09-05 02:00:00
今天就算待遇好到爆炸,他走了就是走了。不能怎樣,這樣聽不懂?你無法猜透每個人的心思,本來找員工就是有風險,這也是業主要承擔的,不然怎麼會說自己創業不容易。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17-09-05 02:35:00
這就是面試需要過濾掉的阿 應該怪負責面試的人吧...
作者: d062637776 (Sylar)   2017-09-05 07:05:00
月休幾天呢 感覺不錯啊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7-09-05 07:45:00
這明顯是員工誠信問題比較大 只是不違法而已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9-05 07:56:00
自己不會看人怪誰喔? 人是你自己找來的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7-09-05 08:07:00
每天八小時三萬八,如果是週休二日的話以作業員來說很高了,沒幾間比這好,貼出來哪間公司很多人會去應徵
作者: z1212345 (昇)   2017-09-05 12:44:00
原原po推文說38000休1,換算起來大概是31000元休2,如果是沒有證照的作業員,待遇其實還可以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7-09-05 12:58:00
重點是為什麼少一個人公司勞力就很緊?那員工出意外住院呢?如果我是你的客戶看到這種情況我不敢下單給你 ~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7-09-05 15:53:00
只休1太誇張了吧,明顯違法,休1指的應該是一天九小時中間休1小時吧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9-05 20:13:00
彼此彼此 現在很多老闆也都這樣搞員工 惡性循環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9-07 01:42:00
一樓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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