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和其他三個朋友以前還一起共事時就討論總有一天要一起開一間店,後來
他們聽了其他同行業者的建議,決定要在今年開店,他們說要貸款,便詢問我的想法,當
時和家人討論過後覺得應該是要存一筆錢來投資,而不是貸款,縱使賠了也只是從零開始
而不是負債,所以我便說了我沒有投資的意願。
因為他們三個人都在原公司工作,而我則因業績壓力大而離職,這時便決定等店
開了,他們請我當店長,一個月2萬8,月休8天,當下覺得無法出錢那就出力吧!
但是店什麼時候開還不確定,所以我先找了份超商店員的工作,月休4天,但是要
多休也是可以,提早說就好,一個月2萬4,每半年調薪一次。
後來他們跟我說店要在七月底開幕,所以我便向超商提了離職,之後某次聚餐他
們說,因為考量到每個人的休假,所以我假改成每月6天,而且沒有勞健保跟就保,要自
己去外面找工會保,上班時間從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我想好吧!畢竟是夢想,再說也已
經提了離職,沒有回頭路了,所以便沒有異議。
而就在這個月月初,他們跟我說因草創初期有許多支出,所以月薪改成2萬4,什
麼時候會調,不知道……
而且,美其名是店長,其實是包辦店內所有大大小小的事務
想請問各位,我是該繼續夢想還是該面對現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