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0萬大大好,第一次發問,請多指教。
目前現任工作月薪6xk*14,因找到另份個人較有興趣的工作,所以想換新環境。
面談時,我提出的待遇為目前薪水數字。在二面結束後,人資發信要求提供薪資證明。一開始我直接回覆不方便提供,但對方堅持要提供才能跑程序。 所以我把證明文件加密,文件和密碼分開寄送,並要求閱後刪除的方式寄出?
問題是這樣的,過約三至四天,對方告知要提供offer。 不過薪資硬生生被降了10%,我當下以為是試用期的薪資,期滿後會調整。 直到看到offer紙本後,發現沒註記這件事。 因此,我直接發信回復訊問低於期望待遇的原因,
請問專業的人資們,你們核薪結果會低於candidate的期望待遇可能的原因會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