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資遣通報

作者: Ginxus (Ginxus)   2017-11-15 19:12:57
大家好,小弟最近因友人被公司資遣,這幾天陪同她至勞工局詢問一些流程上的細節,而
對資遣通報這個議題有了疑問,所以希望能透過在職場版這裡分享出來讓大家一同討論。
資遣通報依法規定是雇主在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10日之前,將被資遣勞工之相關聯
絡資訊(過於冗長就不在此詳述)及"資遣事由"、"員工離職日期"、"是否需輔導就業"、"
是否願意接受職業訓練"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做為之後就業服務機構為失業勞工提
供後續就業協助用。
在詢問受理此通報的人員時,我們得知此通報機制基於就業安全法,是雇主與政府的約定
,故雇主並無義務需將通報內容告知勞工。而往後如果勞工想查詢時,"是可以查的,但

可以查有沒有通報",但詢問是否可於被告知資遣後即可查詢,對方則回答:等你領到離職
證明書再來查,而且這個基本上跟勞工是沒有關係的。
根據以上這段內容,我產生以下幾個疑問:
(為了方便大家了解,我將通報表格附上)
https://imgur.com/OZBFHmn
1. 假設今次遇到的雇主極為惡劣,將表格上"是否需輔導就業"以及"是否願意接受職業訓
練"兩者皆勾否報出去(送出後無法修改),那此通報機制的意義何在?
2. 承上,若此雇主並無按照當時通知員工的資遣日期照實呈報,等到該員工拿到證明書
去查詢時才發現不符並進行申訴,那中間這段等待時間是否對勞工是種損失,為何要浪費
勞工離職之後的時間來做申訴的動作?
關於以上疑問,本人就這2點向該位人員詢問時,得到的回覆為表格上的那兩欄勾否,其
實沒有太大影響,勾了只是政府這邊會打關懷電話詢問勞工目前狀況而已,而關於勞工查
詢通報的疑問,對方則回答勞工權益是由勞基法保障,跟就業服務法是兩個不同的法,所
以跟勞工權益沒有關係。
雖然資遣通報對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是那麼重要,但對少部分有就業困難的人就算如他所
講只是一通關懷電話也對他們是一種莫大的幫助。我的想法為關於資遣通報這區塊的規範
完全不需修改也沒關係,但只需追加一條"雇主需於告知資遣時,將此通報表格複本給予
被資遣勞工備存",早點發現早點處理,不浪費雙方時間,這樣才是比較適當的做法。本
人在此分享只是為了讓大家注意到這點,並無挑起任何爭端之意,也歡迎任何對此領域有
研究的人提出觀點,謝謝各位。
作者: s9221320 ((@皿@)--C)   2017-11-16 03:09:00
你跟上篇是朋友嗎?
作者: gnko (gnko)   2017-11-16 10:08:00
好棒的想法,希望能納入相關法規落實執行。我被資遣後大概一個月收到健保通知才知道原來我工作兩個月都沒有勞健保,雖然我爭取到了資遣費,但金額很少,就保年資一查,工讀五年(有斷斷續續也有換工作)卻未達年資一年…那非自願離職單也申請不到補助…根本也沒有勞工局打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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