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ObG5fbC.jpg
當初入職時已經繳交保證書,好像也有電話確認過保證人。
現在入職都五個月了,人事就突然電洽當初兩個保證人,說要寄如附件的對保書,還自己
掛號寄給保證人要求回函。
完全沒通知或告知我們員工本人,是不是根本不信任員工當初所寫的,而且我當初沒拍照
原本保證書內容,我總覺得內容好像改過不是當初的內容。一直催保證人收到的掛號趕快
簽名回寄。
想另外請問版友,附件內容說效力是離職三個月後才失效,才把保證書退還?記得當初進
來簽的好像沒看到什麼離職三個月內都有效力。這樣合法嗎?
我在意的點是你自己過五個月,突然自己電聯是不是會造成保證人以為我本人在公司發生
什麼事情。這樣很傷感情,我覺得很對不起找的兩位保證人,因為是我本人不知道的情況
,人事自己聯繫通知要求怎麼做。
另外我根本沒經手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