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被公司人資追要過往公司資料,想請教版上大大
事情是這樣的:
剛進某家公司上班
在面試的時候最後上班的公司是A公司(薪資較高但只做了前後跨3個月)
但因為上過職訓餐飲課程開課單位建議去餐飲相關(B公司薪資較低)工作一下取得證明
所以當初沒有答應即刻上班。
上班報到我檢附了A公司的薪轉存褶影本,並使用B公司的的勞保轉出證明(B尚未發薪),
因此人資請我將原本的資料再補上最新的B公司,並B公司的離職證明,
到B公司發薪也被要求要再補上B公司薪轉證明,也都附上
開始工作一陣子後,人資突然來信說我面試填的A公司薪資跟存摺影本資料不符
舉例來說
填的月薪為35000
薪轉為三個月分別實領為29500、31500、6000
跟人資回覆表示1、3個月未足月,請他參考第二個月
因為第二個月我有請假兩天是有證明資料的我便也提出那兩天的請假證明
不過聽他語氣是對薪資滿有疑慮的說有可能是獎金brabrabra
過了幾天
人:因為面試時最近工作是填寫A公司請提出A公司的離職證明
我:回說因後來在B公司做過因此例如健保轉出等不吻合,需要的B資料當初要求都已經檢
附
人:因不同階段審核需要,當初是以近期工作為核薪依據,請附上A公司離職證明
(當初面談的感覺是以再上一份足年的工作年薪為依據)
因為先前離職時申請的離職證明拿去繳給職訓局單位
前公司處的不太愉快,實在不想再回去前公司申請看他們臉色
現在人資的感覺也讓我非常不舒服,這樣往來也3周左右了
且當初人資算A薪資的完全沒把勞健保等扣項加回,還是我跟他提總薪要加上勞健保
我非常喜歡目前的工作並沒有想要森77離開的意思
想問一下可以在不與前公司交涉就讓這場鬧劇結束嗎?
我覺得我檢附的資料已經超多的了
先謝過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