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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igo (lamig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勞動部:雇主不可片面要求勞工加班換補休
時間: Thu Jan 11 13:44:33 2018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勞動部:雇主不可片面要求勞工加班換補休
3.完整新聞內文:
新修正的《勞基法》將於3月1日上路,關於7休1和輪班間隔11小時適用例外的特殊情況和
行業,勞動部次長施克和今表示,原則上希望朝「無縫接軌」的方向,新法上路時同步公
告相關配套。至於加班換補休的行政細則何時出爐,施說,希望在新法實施時也能夠公布
相關規定。
《勞基法》修正案昨三讀通過,輪班換班間距仍以11小時為主,僅允許因「工作特性」或
「特殊原因」,於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後,變更休息時間不得少於
連續8小時。施克和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已於上周召集中央各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就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進行盤點,未來也會再召集勞動部等單位開會研議,勞動
部預計在3月1日前公告包括適用的特殊情況和行業別。
此外,有學者質疑,新法關於勞工加班可以換補休的制度,最後會導致勞工領不到加班費
、補休也遙遙無期,勞工最後「兩頭空」。對此,施克和也澄清,加班換補休必須由勞工
主動提出,雇主若不同意補休必須折算加班費,且雇主也不可以片面要求勞工加班換補休
。對於當年度的加班換補休期限,施說,他認為補休期限原則上不宜超過1年,但勞動部
還要徵詢各界意見後再行審酌。
另外,行政院政務委員徐國勇下周三起將會率部會官員進行產業五缺解決對策說明會,施
克和也將出席並透過此機會說明「一例一休」新修法的內容,並回應企業相關疑義。(陳
雅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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