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朋友在新竹某連鎖藥局擔任某職,
聚餐時常聽她在公司遇上的狀況,
一是國訂假日沒放假要上班卻沒有加班費,
也沒有補休(聽說過年只放四天)
計算薪資條上勞健保費是最低級距,
同事之間似乎都是敢怒不敢言,
也不見有人檢舉過,大家都這樣度過
小弟聽著覺得真的可怕!
詢問是否有找管道跟公司反應這些,
但據本人說法公司長官以有符合勞基法
「部分符合」來做塘塞,且行之有年
月休八天還說是去年才開始實行呢!
且主管還說自己當初進來只有22k,
因為喜歡公司環境所以覺得這些都不是問題
(我想是應該怕被新人取代吧)
工作量都攬在自己身上還常常加班@@
不知各位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提供,
讓我好建議建議她呢
手機排版 勿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