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land5959 (Maxland)》之銘言:
: 剛來一個月而已,手頭上有做到一半的案子,但是有收到新的offer, 薪水比現在的公司
: 高三萬(含津貼等等,不過休暇也少兩天),現在的老闆人不錯,同事也好相處,新公司
: 要求年後報到
: 這樣我剩下兩天可以提離職,案子做一半要丟給人...感覺會被私底下臭罵,該怎麼辦呢?
剛來一個月甚麼都不好說
覺得老闆人不錯、同事好相處
這些可能都是表面上的
別忘了為什麼要訂三個月適用期
與其說是適用不如說是互相觀察
案子做一半就做一半吧
想當初有很多工作也是接人家做一半的
結果時限到以前也穩穩交稿了
老闆低估了你的薪資三萬元也不用跟他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