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帳號發問)請問各位大大
我的狀況,
公司老闆(設計行業)提出薪資由老闆決定為兩萬元,當時也答應了但是進入公司後發現老
闆並沒有幫
我投保勞健保,薪資卻用現金也未含薪資單,在二月底的時候提出離職,沒想到三月初匯
進來的薪水居然一萬不到,跟他反應過後也只是說一堆五四三並沒有正面回答問題,甚至
打電話來叫我轉行覺得我的工作態度有問題,說我是不是只在乎錢? 錢的部分他是用
時新計算的,第一個月是兩萬第二個月變成用時薪算?就算是時薪計算也不只8000塊。
想請問各位大大,
想投訴勞工局,有任何注意事項或如何處理較有幫助嗎?
已經有爬文一些勞工局的申訴條例,但還是不太清楚如果投訴最後會走到訴訟或是法律途
徑嗎~會不會告不贏還要背債什麼的~請大家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