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證明寫著XX合作社的問題

作者: Maat (雲心飄蕩)   2018-03-26 07:22:40
※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公司最近來了一位新人業務,
: 他之前是在某間快遞公司服務,
: 繳交的前公司離職證明上面寫的不是原公司的名字,
: 而是寫著'有限責任XX市勞動清潔合作社' 問題就算是派遣公司,
: 離職證明也該秀出派遣公司的名字吧,
: 這樣的離職證明難道是合法的嗎?
開門見山,合法。
再來說說合作社這東西
我前公司是派遣公司
(好聽點叫顧問公司/人資公司)
而你說的我覺得非常耳熟...
當初我們旗下副總游OO確實成立了
新北市勞動清潔合作社跟另外一個合作社
當然也有快遞公司的客戶
說難聽點,就是丟進合作社妳是自己的老闆
所以一切都是萬惡的承攬制
沒有勞健保
但是他又找保險公司買一個團保
一個月沒記錯按人頭收個幾百元
告訴客戶如果出事了,團保支出代替59條的雇主責任...
以下是做夢的,若有巧合純屬虛構
這家「公司」目前位於台北內湖成功路
但「分支機構」散居各地
之前曾經因為某知名飲料血汗事件上過媒體
後來把那家公司停業
改了同字開頭,皇帝名結尾...
該醒了,上班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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