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k301 (big hank)
2018-04-03 23:49:19如抬頭
最近剛好家人有這方面問題
上周確認錄取一份工作,該公司今天寄了電子聘書 如果確認要報到 要求簽立聘書 並兩
個工作天內回傳
已確認無領取簽約金,該份offer也無相關放棄或無報到之聲明。
但因為目前還有等其他工作,原本想說先簽。但又擔心如果簽了後來婉拒,這樣是否有無
違反相關規定?
再麻煩各位了
你不會進去工作幾天在離職喔............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8-04-04 00:04:00義務???
八成又是連勞基法都不屑一看,因為正式報到就不能離職那種人
聘書聽起來像已成立的契約,是說對方不知有什麼損失其實口頭offer應該也算,只是證據難取也不知要證明什麼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8-04-04 14:28:00已簽約當然有效力,就算沒有約定懲罰性條款也可以依民法追究,看公司要不要處理而已。不過這比較牽涉的是個人誠信問題,HR會有紀錄的。
你簽了的話該公司可以加你勞健保然後後面就一堆糾紛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