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週末午安,
小妹私立大學畢業後於大陸百大交換學生半年。應徵小村莊製造業財會人員一職。
最近跟五股加敬公司老闆談完,他發給我這份合約書,說這是最近剛簽了一位新進人員,
我可以先看看這份同意書內容。
薪資:老闆一直要我講個數字,他不願透露肯多少聘用。另外,以最低薪資保台灣勞健保
,剩餘薪資人民幣給付。
我看完合約內容考量萬一工作內容跟人生目標不符還要綁三年,便請老闆另尋高明。這時
他表示並不是適用毎一個人,針對各別條件是可商量。
覺得這是一個以後跳板的機會,很猶豫要不要跟他細談、還是放棄,談了也改變不了多少
(談妥後說不定以後日子很難過?!)
請問薪資該多少才合理?合約內容是合理的嗎?休假5天/每三個月、含春節返鄉機票四張
(無眷屬半年一次探親機票)、病假事先申請(病假怎麼事先申請???)、上班才有食
宿(沒上班會從薪資扣房租?!)、未滿三年賠培訓費、機票報銷方式......
談話過程感覺工作量應該蠻繁重。
不好意思,小妹社會經驗不足,請各位給予高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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