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tnnee (ttnnee)》之銘言:
: 我在日商公司
: 公司說自己優於勞基法,可是我覺得好像沒有…
: 以7月為起點
: 在5-6月到職會預給1天特休,3-4月2天 以此類推
: 試用期三個月後可以開始啟用
: 在今年7月到隔年7月又會有新的7天
: 但是在離職時又會把預給的全部扣回來
: 我的問題是,我在105年7月4號到職
: 目前已經有105年7月啟用~106年7月的7天
: 以及106年7月~107年7月的7天
: 那我在107年已經滿兩年了,公司是不是該再給我10天?
: 還是以公司制度的算法 因為已經預給了所以還是只有7天?
: 不想白白被凹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