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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大學8月上路 大學進修部修業年限放寬至10年
2018-05-03 15:59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近年少子化衝擊高教招生,為突破困境,教育部將在8月正式推
動大學夜間部無修業年限的「開放式大學」,藉此培養高教新興產業
的專業人才。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配合近來終身學習的趨勢,以
及產業界不斷提出專業人才需求,未來大學進修部每學期學分不再設
定下限,學生修業年限也將放寬為10年。
姚立德說,為滿足民眾培養第二專長以及提供跨領域學習的機會,
將針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想取得第二個學士學位者,分別規劃「大學
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以及「大學校院辦理多元
專長培力課程」,此方案正式上路後,修業年限及學分都有更多彈性,
讓有意學習的人可「隨進隨出」。
教育部表示,許多在職民眾進入大學進修部希望取得「第一張學
士證書」,不過往往因為修課學分數規定,以及修業年限綁定4年,
在不得已情況下只好休學。未來透過試辦方案,每學期不再設有最低
修課學分數,學生可自行調配,採累積學分制度。學校進修部也可開
設符合產業需求的課程,例如人工智慧、資訊安全等,加強與產業對
接。
至於就學貸款部分,原本依照每學期最低學分數申貸,修改辦法
後,每學期達16學分以上才可申貸,不過以往在學期開始前,學生就
可根據學雜費繳費單申貸,未來因學分數放寬,由學生自行決定,將
改為修完該學期學分後,再根據就學證明提出申請。
過去針對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明的民眾,如果想培養繼續第二專長,
要繼續修習推廣教育,必須修完至少128個學分,才能取得「第二張
學士學位文憑」,未來將放寬到只要修畢48個專業學分即可,不必重
複修讀大學時期的通識等課程,且可以在不同學校修讀,不過至少須
有12學分在原申請學校科系就讀。
高教司長李彥儀說,根據大學法第26條,現行學士必須就讀四年
才可畢業,必要時可延長2年,若加上實習,最長可延到8年,這個方
案將延長到10年,主要是考量產業以及大學進修部修課需求。學校必
須提出申請經過教育部審查才能試辦,預計6月中旬起受理申請。此
外,為確保執行穩定,申請學校必須是高教深耕計畫第一部分經費達
5000萬元以上的績優學校。
「學歷終究會被淘汰,終身學習力才是最佳保障」姚立德說,考
量部分民眾有轉換職場跑道,二度就業的需求,或有銀髮族需要回到
職場,因此規劃更有彈性的修業方式,希望藉此推動「回流教育」。
目前試辦方案僅以大學部為主,先觀察試辦情況如何,之後再考慮是
否擴大至碩博班。
教育部表示,未來大學校院辦理推廣教育課程,可採隨班附讀、
開設推廣教育班,或採計職訓中心開的課程,將開放學校去認定。希
望鼓勵民眾先就業再就學,或是邊就業邊就學,無修業年限,不須休
學。增加學用合一及回流工作人力,減少轉職待業期間。有意願辦理
的學校須在5月底前規劃課程後報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