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月薪是30天還31天計算

作者: a0971248521 (喜歡上一個人)   2018-05-12 23:24:14
剛剛google了一小時
很多文章都說月薪不論大小月都用30天去算
我問朋友他說看公司 有的用31天去算
所以法規有明文規定只能用30天算嗎?
還是31也可以
我薪資單被用31去算 想了解有沒有違規 謝囉
作者: slme (我想去海邊(男))   2018-05-12 23:26:00
30天吧,我以為是用240小時計算
作者: orgre (哇操)   2018-05-12 23:28:00
沒明文规定
作者: orniouze ( )   2018-05-12 23:41:00
goo.gl/2VYB3w
作者: petertg (TG)   2018-05-12 23:44:00
依民法,一個月30天計算勞基法沒有明文的部分,是因為民法已經有規範了否則2月28天,你事假一天扣薪水不就扣超多?樓上有貼勞動部函釋,"雙方約定"的話可以31天你可以主張依照民法123條一月30日,一年365日之規定比較需要注意的是你的勞動合約,若有載明視同你同意不過我猜公司勞動合約應該不會寫月薪依照實際發生日計算若兩者計算有影響你的權益,可向公司HR反映若反映未果,請向勞動局或勞動部陳情網頁舉報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8-05-13 00:55:00
30
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8-05-13 02:42:00
之前有跟你類似經驗,去找人事談他們跟我說到職的第一個月跟離職的當月若是不足月就看是大小月去除,他們還找法條來證明沒有違法
作者: ytw8216 (ytw)   2018-05-13 06:03:00
不分大小月,30天
作者: tio2catalyst (可可)   2018-05-13 09:01:00
雙方都同意都可,一般都30天,好算避免紛爭
作者: fab4312   2018-05-13 11:38:00
這我有打去勞工局問過了 勞工局說用30天或實際天數都可以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8-05-13 11:45:00
雖然公、私部門的處理方式可能大有不同,不過還是提出公家機關的日薪計算方式予您參考。公務人員俸給法第3條第2項本文規定: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意思是說看那個月份有幾天就除以幾來計算。所以譬如說1月的薪水要除以31,4月的薪水要除以30,2月的薪水視情形要除以28或29。至於私部門的話,則是要看您與公司簽訂的契約或是公司規定。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18-05-13 13:07:00
你們公司一年有3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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