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補教業工作
以經做了8個月
當初進來有簽合約2年
但是實在覺得太操
今年2月我就跟主管開口提離職
但主管一直沒有給我明確可以離開的日期
一直說要讓他找到合適的老師人選交接
我才能離開
當初提離職時,主管就不爽,一直說我不尊重合約,不尊重他
雖然我知道簽的那合約其實沒有效力
但情理上的確是我自願簽下同意的
但我就是想讓他們提早有時間找人
所以才2月就提了
結果到現在已經5月中了
我也面試新工作確定錄取了
卻卡在現在的主管一直不讓我走
新公司最晚也只能等我到6月中
目前主管說他有在104找人
但誰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積極在找?
因為暑假快接近,是補教業最忙的時候
感覺主管就是故意拖時間,希望把我留到暑假後
如果是其他工作,我可能就來硬的,直接一走了之
但卡在我是老師的身分
直接走對學生也不好
覺得很為難 QQ
作者:
bob780605 (Taiko Umaga)
2018-05-18 10:17:00不要管慣老闆,也不要被自己情緒勒索
作者: Hey2010 2018-05-18 10:18:00
耽誤到新工作真的不值得
沒差啊,如果你下份工作不是補教業就不用怕黑掉啊,就算你下份工作還是補教業,跳槽挖角自立門戶,在這行業屢見不鮮,更不用擔心,所以我說沒差,但如果你是因為道德層面,我只能說他們不會因為你留着就全部會考上第一志願,也不會因為你離開就全部落榜,一番肺腑之言給您參考。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8-05-18 10:22:00哪有什麼老闆不讓你走 爆笑XD
你替她想 誰替你想? 我以前也替老闆想結果出了意外 過沒三個月 本性就出來了 呵呵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8-05-18 10:23:00就算補教業也沒關啦 彼此競爭激烈 客層 規模都不同 你能吸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8-05-18 10:24:00引學生 能招生 班級經營好 就是金雞母 哪來什麼業界很小XD
作者:
wasula (拍到定 )
2018-05-18 10:30:00提前一個月說離職 時間到就走了 管他這多幹嘛
沒辦法!真的沒辦法好聚好散!剛也是再次提離職,老闆沒送摔筆記本……
在做一個正式的離職通知,並且明確載明要離開時間,憑什麼你要離職公司沒人就要你等,如果公司要開除你也不會等你找到工作在叫你離開阿
作者: tsuntsun0225 2018-05-18 11:14:00
快跑對自己問心無愧,老闆只會佔你便宜
人善被人欺 他們只是想凹你 這種公司不要也罷你自己要硬起來不要太好講話
推『公司要開除你也不會等你找到工作再開除你』這句!
作者:
sc1 (sc1)
2018-05-18 11:50:00不行喔
作者:
wzmildf (我ä¸æ˜¯è˜¿èŽ‰æŽ§)
2018-05-18 11:58:00奴工你好 自願被凹沒啥好說
作者:
kuangit29 (jerrywong)
2018-05-18 11:59:00三曠直接走了啊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8-05-18 12:25:00勞基法第15.16條看完,你就海闊天空了,沒有什麼離職走不掉或是被拒絕,工作請為自己考慮而不是管別人怎麼想
作者:
s211275 (夢的反面 還是夢)
2018-05-18 12:49:00看你好凹就凹到底阿
2月就提了 仁至義盡了吧~~~ 新公司好nice願意等到6月中~
作者:
sysant (難吃的火腿蛋)
2018-05-18 12:57:00請硬起來,離職並不用老闆同意,好嗎!本份做完,找不到人是老闆的問題呀!他賺錢也不會多分你。
有按勞基法時間點前提正式離職單就沒差 對方只是在凹你時間到就走
作者: elmo0155 (拉麵) 2018-05-18 13:12:00
離職月經文 腳長在你身上 自己不走是你的問題
作者:
new262 (內有精華)
2018-05-18 13:55:00看公司有沒有規定離職手續,若沒有,寫一封EMAIL正式通知主管/公司離職日期,順便附上交接資料。
作者:
als8855 (als8855)
2018-05-18 14:07:00直接走比較好
以前待過補教業,有老師8月提離職一樣被說要等找到人,老師10月不告而別,到隔年1月該職缺都沒補上呢...
什麼月經文 根本日經文了好嗎 你看附近幾篇全在問離職
作者:
ADR (Lucifer)
2018-05-18 14:59:00簽約兩年有簽約金嗎
作者:
yylin3266 (Edwardnick)
2018-05-18 15:06:00兒美嗎?我聽過有兩年約的有佳音、夏恩、長頸鹿
作者:
rgbff ( ̄▽ ̄)
2018-05-18 15:06:00你走了你老板就會開始找人了
作者:
fhscyt (虎侯)
2018-05-18 15:16:00噓你對自己情緒勒索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8-05-18 15:33:00
老闆叫你滾的時候很多都不給時間的 照勞基法該走就走真的不用管老闆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8-05-18 15:34:00
有照時間告知 剩下找不找到人是老闆自己的事
作者: coper 2018-05-18 17:09:00
新公司真好
作者: lin900117 (單眼皮) 2018-05-18 17:36:00
這也是問題?
簽的合約沒有簽約金等於無效!可以放大絕了,領完薪水直接消失
你提完之後法定時間到就可以走了 跟老闆同不同意無關
作者:
wujunda (wu)
2018-05-18 18:19:00腳長在你身上
作者:
x20165 (八風å¹ä¸å‹•)
2018-05-18 19:12:00有在30天以上 就可以走 沒有人 交接個屁 等有人 不知幾年
作者: LuMya 2018-05-18 20:13:00
老闆
老闆很明顯沒要找呀,你離職後他就不得不找了學生又不是你招進來的,不用太愧疚
作者:
lenkung (阿秋OuO)
2018-05-18 21:44:00直接走,走了老闆才會積極找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5-19 06:27:00勞基法不認真讀,怪誰?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8-05-19 14:58:00不懂勞基法,再多小幸運都是假的啦........ 多思考吧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5-20 01:36:00其實如果有明確告知主管離職的事,找不找到人就是主管要去想辦法的事,因為你已經有給對方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找人
作者: nic5413 2018-05-21 00:44:00
都找到新的了,你還管牠去死,既然都要走人,舊的與你無關,好好想想怎麼融入新職場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