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題問一下
我5/31要離職,辭呈公文也送出了
但因為我的特休有14天,現在請了5天
但單位人事說我沒把特休用完,不准我離職
(好像是因為單位沒編預算給錢)
可是我又趕要6/4去新公司報到
人事這樣不准我離職是合法嗎...
※ 引述《endurant (阿傑)》之銘言:
: 想請問新版勞基法的特休 可以換錢 那如果離職也可以換嗎
: ex: 小明 6/1進入公司 隔年6/1號有新的假 7天
: 然而 小明6/5提離職 這7天的假 是否能換錢呢
: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曉 謝謝!!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8-05-27 12:08:00當然是不合法
作者:
DanielHAO (OAHleinaD)
2018-05-27 12:41:00轉1999勞工局檢舉
作者:
medama ( )
2018-05-27 12:51:00那就請完啊 一樣去新公司報到法律又沒規定你請假時不能去新公司工作
休完和特休折錢不是都要給一樣的錢嗎... 人資有事嗎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8-05-27 13:18:00文字遊戲, 你只能把離職時間延後然後用特休請掉
作者:
wzmildf (我ä¸æ˜¯è˜¿èŽ‰æŽ§)
2018-05-27 13:52:00不給你離職違法,不給你錢也違法,反正都是你站得住腳,不要怕
作者:
TMDkid (菜市場)
2018-05-27 14:24:00吉 都 吉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8-05-27 15:46:00人資應該是希望現在開始休特休吧?這樣只要付薪水就好,一直上到離職日要給薪水跟特休假的錢
作者:
cka 2018-05-27 23:41:00現在轉換還有嗎 現在勞健保可以重疊了不是?
作者:
new262 (內有精華)
2018-05-28 17:24:00勞健保可以重複加 只是你勞保個人負擔要多付幾十塊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