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為了節省保險費用,有幫朋友公司代操廣告以及行銷,以及給行銷意見,
一周約三天去朋友公司幫忙即可,
另外晚上也有幫忙補習班的廣告投放,想說三月到五月找到一家真的很想上的公司,
而不再是比較沒體制的小公司,但這段時間人資都會問這兩個月在幹嘛,
我通常都說先休息以及找自己喜歡的產業以及公司,但沒想到發現時間拉長了!!!!!
今天早上修改104履歷把這兩個履歷合併成為一個放上去,但寫的是兼職內容,
不知道對履歷有沒有比較好的幫助,或是乾脆根本不要放就好,
且面試的時候我也都會如實告知會兼職是因為勞健保可掛在朋友公司,
錄取後就會離開, 不知道這樣的方式,會不會給人一種不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