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待遇是否違反勞基法?(部分工時)

作者: sally0702 (我是好人,也是個壞人)   2018-06-07 14:44:18
大家好
小妹目前在才藝類補習班任職,
之前聽前輩(仍在職)說老闆違反勞基法,
但是對於勞基法的部分不是很熟悉,
不知道這樣的出勤與待遇是否真的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呢?
作者: ray0208   2018-06-07 14:45:00
你好
作者: dss (dss)   2018-06-07 14:49:00
老闆說我們是部分工時而且是領月薪的,不適用勞基法這個規定看個這個就可以去勞工局報到了
作者: sally0702 (我是好人,也是個壞人)   2018-06-07 14:53:00
可是他是用口頭說的耶,這樣算數嗎?
作者: dss (dss)   2018-06-07 15:07:00
薪資計算要嘛時薪要嘛月薪,沒什麼又時薪又月薪的今天他算你月薪制,那2.3點就是算加班費今天他算你時薪,2.3點至少要140,工時過高一樣要算加班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07 15:14:00
https://i.imgur.com/2X3ToKR.jpg月薪的時薪可能會低於時薪,沒有違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1月6日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釋,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 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6月8日台勞動二字第14217號函 釋,正常工作時間外之勞工教育訓練如係自願參加者,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教育訓練不給妳錢剛好,給一百是施捨....要告什麼?資基法規定的,資委會有函釋的,要告什麼?
作者: dss (dss)   2018-06-07 15:22:00
強制參加應算入工作時間,就算是最低22K加班費也超過100啦自己貼的都不會自己先看過是不是,不給錢剛好勒 奴隸喔?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07 15:26:00
他付月薪了,不用額外給錢啊,原po是月薪制,看當初跟老闆談一星期幾小時啊部分工時最低投保是11000還沒用全職時薪制搞你,老闆已經很佛資動部一直創造新的剝削模式,很蝦,但只能接受我從來沒為老闆說話,我只是想表示,法規設計就是偏資方,要告需要研究法規再告
作者: dss (dss)   2018-06-07 15:42:00
原po看要不要公怖自己當初簽了些什麼吧https://goo.gl/WfXCr2 或自己照裡面的算,舊資料但大多能用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8-06-08 06:57:00
問題是 1 的工作時數多長吧 因為你是領月薪的 法定工時是每週40小時 如果你1的部分時數不多的話 2 3 完全可以凹成是正常上班時間 畢竟付月薪給你就是買你一週40小時 人家可以40小時都把你用光 或是40小時只用10小時一樣給你月薪如果1+2+3單週不會超過5天 一天不會超過8小時 總共不超過40小時 完全可以不付加班費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08 08:34:00
樓上,她是部分工時,不能用40來算,其他如您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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