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休假、請假主要來自二個法源
勞基法、性平法
大家都知道的不說,提一些可能大家不容易注意到的
生理假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時,每個月可以請生理假1日,
全年請假日數如果沒有超過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請生理假半薪,生理假加上病假一年可以請33天
產假
一、分娩前後,給予產假8週;
二、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4週;
三、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週;
四、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日。
*產假期間薪資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產假工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另勞動基準法未定1週及5日產假,故1週及5日之產假得不給薪
(三個月以下流產,老板給假不用給錢)
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撫育未滿三歲子女,
可以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無薪)或調整工作時間。
家庭照顧假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老板不用給薪資
普通傷病假
1.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2.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3.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4.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
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病假超過30天,老板可以資遣你
事假超過14天,老板可以開除你
按roc1110要求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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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列雇主可以用來當成資遣或是開除你的理由
2.在請完病假30天後,可再用特休扣,再來可以要求留職停薪,
如果病還不好,老板可以資遣你
3.在請完事假14天,可再用特休扣,再超過,老板可以不準,再不來就是曠職了
曠職三天會被開除
對了,公傷假是沒有期限的。
但雇主可以要求你去鑑定就是了,另外如果只要復健就好,
那只有復健可以請公傷一樣要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