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公司,找到人不先通知,害我白跑一趟,填寫了30分鐘資料,又等了30分鐘他們主管才來,一見面就告知此職缺已找到人,我詢問為什麼找到人不通知後面的應試者取消面試呢?她回應新人這禮拜二6/19報到,她有跟人資部說,她也不知道可能沒溝通好??但是我回家上網看他們最新更新此職缺的日期卻是6/19號,不是已經找到人了嗎還更新???
※ 引述《catlove (晴貓)》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來回報法官判決了
: 僅遮了姓名資料
: 不知道金額沒遮會不會有事"
: 僅想表示這個金額不大也是公司該給的也透過勞資調解給付了,此公司卻想反悔再用民法
: 提告真的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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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imgur.com/vcho1Jk.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