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在某百大企業鋼鐵公司不到三個月,上個月我下班時候突然有動物竄出來
害我摔車
,於是我就請了三天在家養傷,之後去上班時候我去問環安部門,我問能不能報工傷假,
他回:「可以是可以啦,不過你請了,會被記缺點,可能會影響你試用期後的薪水」,後
來我問公司一些老屁股好像是這樣子,他說很多人上下班車禍都是自己ㄍㄡˇ牛屎,如果
住院會記小過,我又在去問我主管他說有工傷事件的話勞保局會來公司稽查,到時候公司
會被抓到更多缺失,因此才會訂定這條規則。
而且剛進公司寫保險資料時候,小姐還說福委會有幫你們出錢繳團保了,但是我是勸戒你
們最好是在自己額外加錢保團保,到時候出事情也陪的比較多,於是我就一個月他嗎的多
付490幾塊,結果連團保都不能申請!
我該咽下這口氣嗎?還是要投訴勞保局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惑,阿我忘了說我是在幸福城市上班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