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持有診斷證明 主管不准病假

作者: neptuneses (藍星人)   2018-09-03 22:06:04
代朋友問
我朋友長期有憂鬱症病史
一直有定期回診
上週狀況突然發作,
無法與人接觸,更無法工作
醫生開了重鬱症建議休養兩週的診斷證明
但朋友主管還是不讓他請病假
堅持如果不然就算曠職
讓他的處境更雪上加霜
想請問這樣可以嗎
真的能夠算曠職嗎
還是只要持有診斷證明
有“告知”就可以算病假?
(以往病假都是跟主管通訊軟體通知,以及准假的,所以不確定走完公司流程是指...?

謝謝大家
作者: elmo28 (Tzu)   2018-09-03 22:12:00
查員工手冊吧,應該會有明訂請假標準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8-09-03 23:42:00
在台北的話直接找勞工局 不然的話自求多福
作者: qwer2411 (redfox)   2018-09-04 00:50:00
趁現在選舉找個候選人陳情
作者: gracegrace5 (阿寶)   2018-09-04 05:35:00
感覺是刻意為難,畢竟大多數人還是不了解憂鬱症是腦部疾病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18-09-04 06:46:00
公司可以以不適任為由,資遣該員工
作者: neptuneses (藍星人)   2018-09-04 07:16:00
資遣倒無所謂,在發病期間還有資遣費與失業補助,但如果是因為曠職被開除就很慘了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9-04 09:09:00
請找勞工局 這有就業歧視的議題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09-04 12:33:00
寄mail 給主管 和人資主管,順便cc給自己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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