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妹今年剛畢業,找了一份工作,剛做一個禮拜:
該工作試用期29k,三個月後會再調薪,通勤時間順利搭到公車+捷運約45分鐘左右
面試的時候主管說這份工作固定1-5上班週休二日,平時偶爾會加班(旺季會加班),可
申請加班費
原本想說聽起來還不錯,結果去了之後才發現和面試時說的不一樣……
首先是上班時間,每個人每個月至少會輪到一次週六日2天都必須輪班的機會,就變成那2
天可能一個人就要同時負責三個人的工作,休假就變成拆開在平日休;
再來就是加班的部分,雖然當初主管說不常加班,但實際上就我的觀察雖然其他部門的同
事都走了,但就只有我們這個部門的人都還在……而且是天天這樣(目前非旺季),聽上
司說今天的訂單就必須今天處理完這樣
當時面試的時候我雖然有跟面試官說過不介意加班,但不代表我不介意「天天加班」啊…
…而且當初她明明就是跟我說不常加班的…
而且雖然說名目上說加班有加班費,但加班費申請必須提前/當天申請並通過上司核可(
也就是上司不給錢也沒法),加上我懷疑她們應該都沒有申請,都在做功德……這個時候
如果只有我一個新人申請的話是不是會被黑掉……
工作內容也和面試說的不太一樣,原本是說只要協助信件的往返,後來卻變成要幫忙去收
信做記錄、訂購商品、處理台灣客戶的疑難雜症等等等(實在太多了這裡就不一一列舉)
目前就天天在學怎麼訂購、處理案件、留言回覆,各種出包挫折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因為我現在只要一想到被面試官唬爛,上班的心情就很差,想到以後
的生活就是天天加班不一定有加班費還得輪休就覺得很鬱卒,工作的東西又不是自己的專
業所以一直出包被叮,該怎麼樣調整自己的心態讓自己在上班or加班的時候不會這麼不開
心呢?還是說這其實就是台灣企業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