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自提離職 事後要求非自願證明

作者: yuan1030   2018-09-23 17:14:04
有位員工9/6拿著離職信來請假並提離職(9/6提離職&請假 9/7離職)
雖沒有依法提前10天預告(任職差15天就滿6個月)
但公司也是同意並告之9/7也不用來了(薪水照樣發至9/7)
該員工同意協商後的日期也在離職信上修改日期並簽名畫押
同時公司也結清薪資給他
結果一個禮拜後收到勞工局的來文
說要開勞資協調會
原來該名前員工因為是自請離職
沒有非自願證明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所以申請開這場協調會
協調會上對方要求只要開立非自願證明即可
委員也一直對與會人員說對方只提這要求,同意就沒事了
然後暗示如果協商失敗..會有勞檢前去
雖然公司勞檢都是PASS的..
但為避免麻煩所以最後結果還是同意開立證明給該名前員工
我很疑惑因為這種協調會所開立的證明
不會有偽造文書的情況產生嗎?
畢竟公司端還要偽造通報資料給勞工局
那是不是為了自保..
以後辦公室都要加裝有錄音功能的監視器
錄影錄音存證避免類似案例出現
自請離職然後申請協調會來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證明?
不然自己簽名的文件都可以不認帳了..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8-09-23 17:18:00
證據再多,公司怕麻煩還不是一樣妥協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8-09-23 17:43:00
你確定真的勞檢..你公司都沒問題..我想全台灣想不到
作者: popomilk (Man Up)   2018-09-23 17:45:00
有這麼好康的我都不知道 還可以凹非自願離職證明領補助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8-09-23 17:49:00
你們勞檢都pass還怕啥?這麼好要到,我也想拜託主管開給我了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8-09-23 17:54:00
還蠻好奇的 你們公司開的"非自願的理由"是啥? 隨便編個公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09-23 17:55:00
你們公司這麼好凹哦...難怪這種員工敢去討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8-09-23 17:55:00
司營運不佳就縮編裁人嗎?
作者: book2381   2018-09-23 18:20:00
這招厲害了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8-09-23 18:21:00
這算不算詐領補助那裡的勞工局幹這種違法的事
作者: d062637776 (Sylar)   2018-09-23 18:53:00
還能這樣喔?這麼好凹大家都自提離職再凹一下公司拿非自願離職證明爽領失業補助就好了 扯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9-23 19:00:00
所以你應該要10天預告,保障自己而不是員工說隔天就隔天還自以為佛心另外一樓:你那句話"公司"換成"勞工"一樣成立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8-09-23 19:48:00
開了那張沒付資遣費會有問題喔 小心被檢舉
作者: ChungChen (Roundthebend)   2018-09-23 20:12:00
這個厲害,要不是高人指點就是食髓知味。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8-09-23 20:49:00
沒有在十天前通報有證明也是廢紙而已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2:58:00
不是只有資遣時才十日預報嗎?自願離職不用啊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8-09-23 23:06:00
自己離職 也有10日要求阿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3:19:00
員工自己離職其實沒有硬性規定,沒有法律規範的自願離職勞工隨時想走人都可以,公司辦理停勞健保即可,只有資遣才需要發資遣通報,所以才叫資遣通報,除非員工因沒有給予離職預告而造成公司損失,會有責任歸屬問題(不過其實也很難判定真的跟員工有關)。另外,自願離職如果開非自願離職給員工就是偽造文書,其實大可不理這位離職員工,但對方用勞檢威脅......很好奇協調會是公家機關?怎麼會帶頭犯法?還是不知自願離職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屬偽造文書?看到了,是勞工局,有點扯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9-23 23:46:00
這篇文章太多疑點,原PO根本不是當事人之一,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忘記前幾個禮拜才有一個自己是老闆假裝員工上來問薪資少發的問題
作者: sschen   2018-09-23 23:53:00
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避免了勞檢開了張假文件,後面問題更多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3:56:00
我也覺得各種不合理
作者: sschen   2018-09-23 23:58:00
因為是非自願離職,後面可能又一場協調會,請求資遣費,30日內沒付,就罰30萬 150萬。
作者: ytw8216 (ytw)   2018-09-24 00:27:00
勞基法有規定離職預告時間好嗎?怎麼會沒有法律規範?不管是自行離職或資遣都有預告時間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4 00:43:00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8-09-24 01:09:00
沒罰則跟沒規定是兩件事法條寫得很清楚 你沒預告就是違法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4 01:17:00
一開始用詞錯誤是我的不是,只是想讓勞工知道不用被離職預告期綁住,公司也不用在員工自願離職的情況下做資遣通報,勞資雙方協議即可我看我還是繼續潛水就好了
作者: wangbadan (我不姓王喔)   2018-09-24 01:33:00
這種很明顯的對錯還要公司吞也很怪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8-09-24 02:12:00
這是在寫小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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