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不管平日或是假日加班,
公司說都是算1.33,或是補休。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因為我們只是一間小公司,只有6個人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8-10-10 11:37:00你不走 也不舉發 我們能說麼呢
作者:
yijhen (大雨)
2018-10-10 11:40:00該怎麼處理???檢舉、辭職,不就這樣嗎
作者:
cpc21478 (ã«ã‚ƒã‚“ã±ã™ãƒ¼)
2018-10-10 11:44:00閃人阿 小公司檢舉沒用 大公司或許還會顧慮企業名聲
作者: cloud6732 (無所謂畫地自限) 2018-10-10 12:31:00
檢舉啊,有打卡紀錄就留打卡紀錄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18-10-10 12:34:00聽到大公司會顧慮包子都笑了
作者:
MLBgu (大聯盟菇)
2018-10-10 12:40:00不檢舉的話 那你加班就只加兩小時內 你就不會虧到了
鬼島不意外啦,連台積電加班也沒按照勞基法台積電加班不能每天不能報超過3小時或是連續2個月超過40小時,但實際上加班一定都是爆表,超過46小時
作者:
xx90185 (柚子)
2018-10-10 15:36:00如果你不檢舉 就是在養慣老闆
台灣人奴性重不意外 不辭職不舉發來這發廢文 繼續做吧
作者:
limitup (æ¼²åœ)
2018-10-12 07:00:00就不要加班
作者:
oherman (qq)
2018-10-12 09:33:00樓樓上幹嘛逼人辭職?應該是要人肉檢舉公司給他們壓力原po又沒做平錯事,錯的是公司,奴工卻當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