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物業離職,公司叫我提前走

作者: xenis (Nis)   2018-10-17 16:30:12
目前在台中某物業工作,未滿三個月,昨天跟另一個同事一起提離職,表明做到10月底
副理一開始請我們寫離職單,卻沒有壓離職日期
我跟另一位同事又一起去找副理談了一次,說我們兩個想要做到10/31
副理給我們寫,卻又補了一句還是看公司那邊
我們都有錄音
跟副理呈報完還要跟另一位人資說
怕他們兩邊說我們講的不一樣,所以我再跟人次傳line給人資
內容如下
我: 我跟xx都想做到10/31,我們兩個今天都有跟副理告知
人資: 好喔
人資: 你的話有找到人會提前讓你走去準備面試
我: 沒關係,我這邊還是想到做到月底,10/31,謝謝你喔
結果被她已讀
因為我們兩個同時提離職,但人資那邊說法感覺是另一個人會做到10/31
我這邊則是新人來就叫我走
以一天900 x 工作天數,還要扣掉制服費,我覺得超不划算
她有讀訊息但是沒有回我
而且聽說新人明天會來上班
覺得很怪……
如果明天新人來叫我提早走,是不是算解顧我? 非自願離職?
作者: sschen   2018-10-17 16:35:00
未滿三個月,勞僱雙方都不需預告期。離職日由雙方協議。你已經提自請離職了,不會有解僱跟非自願離職發生雖然有預告期的規範,但最終離職日還是雙方協議好奇一定要做到10/31的原因是什麼?通常離職的人不是巴不得馬上走嗎?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8-10-17 16:44:00
提早就是資遣啊 你還賺到
作者: sschen   2018-10-17 16:48:00
但是公司會拿著你那張未填日期的離職單主張,但只要你不同意,就可以去申訴,反正最後就是進勞動局調解,最優的情況是要到資遣費三千多塊
作者: navybluer (~"~)   2018-10-17 16:50:00
工作所需的制服是不能扣錢的
作者: sschen   2018-10-17 16:57:00
資遣費=前六個月平均薪資x年資x0.5,未滿六個月可以日計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0-17 17:15:00
以日計算,叫你明天走,給你的資遣費大約4天日薪不到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8-10-17 17:16:00
就算明天離職,薪資還是*18天不是嗎?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8-10-17 17:47:00
真的扣錢你去告,通常會開協調,錢就會回來了。那條是公司用來騙不懂法律的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10-17 17:54:00
應該不用扣假日吧?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0-17 17:59:00
對公司來講,其實錢給得比讓你做到月底來得少啦,只是要找人代替你,還是要給代替人薪水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10-17 18:40:00
月薪制假日還是有薪水阿,所以應該不用扣掉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8-10-17 22:13:00
借問制服扣錢的法源依據 以前被坑過很不爽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8-10-17 23:14:00
沒有法源。最早是因為保全做不到幾天就離職然後把制服帶走,對公司而言很麻煩。所以才訂這種規定唬人。通常不會扣,若真的扣了你告他就會吐出來。而有人會唬人說保全圈子少,告上去會被封殺,但各公司才不會特地去查你是誰。之前的保全殺手就是這樣一路殺下的,根本沒封殺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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