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Po面試心得竟然要被告誹謗了怎麼辦

作者: RaY4451 (R.K)   2018-11-02 20:23:4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t46qho ]
作者: RaY4451 (我讀學店我驕傲)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Po面試心得竟然要被告誹謗了怎麼辦
時間: Fri Nov 2 20:22:50 2018
安安 眾卿 資方會自律
4JohnLa本魯最近一個月收到了對方公司雇傭的律師email來信
他跟我說吼, 有兩個爭議點
第一個是
"而且起薪才給23K還會超時工作,我認為就算有英文專長的人應徵也只是浪費才能。"
對方說其實有給到25K喇 所以我是在造謠
可是我面試當場聽到就是23K啊 又沒有任何動機要說謊
然後我翻了一翻網路資料 https://goo.gl/jtCC8B
感覺就告不成
第二個爭議點是
"該職務工作內容可能會常常出差去外縣市帶模特兒拍片,可是104也沒寫。"
對方說明明徵才文就有標上"會出差"
我記得確實是有說會出差 可是沒說會去外縣市啊幹
整個爭議點搞得我也是霧颯颯
我想說懶得上法院想跟他們和解,
結果合約書一看, 他們不但要求我自刪天眼通+PTT貼文
而且一輩子都不能公開評論他們耶 怕慘.jpg
這種東西我怎麼會簽, 結果就是昨天收到最後一封email確認和解破裂
對方好像要採取進一步法律途徑了 怕慘慘.jpg
回顧整個事件, 根本就是對方當事人超級情緒化,
當初天眼通謾罵我我都沒在意了結果她自刪還找律師, 整個莫名其妙
平常上班日0800出門1900回到家, 剩下四小時睡前自由時間還要搞這些
之後上法院還要無薪事假 想問一下版眾 我該怎麼辦r
喔對ㄌ, 資方會自律喇, 提醒一下
作者: hanklau (CS菜鳥小飛豬)   2018-11-02 20:50:00
感覺對方的訴求點是可接受公評之事,而且內容只有到這樣還不算惡意吧,應該告不太成,不過還是建議找律師談談
作者: Maplelatte (楓楓)   2018-11-02 20:59:00
只有我覺得出差通常都是會到外縣市的意思嗎?
作者: tunaya77 (吱吱喳喳)   2018-11-02 21:01:00
我也覺得出差包含外縣市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8-11-02 21:06:00
出差不去外縣市不然就只剩出國了
作者: rfdgrfdg (AlanHart)   2018-11-02 21:06:00
出差不去外縣市那要去哪裡???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8-11-02 21:08:00
我覺得啦 可受公評之事 只是你要浪費時間跟他玩
作者: sp7763 (Rong)   2018-11-02 21:18:00
出差不管去不去外縣市都不是惡意誹謗,會不起訴的放心~~
作者: labdog (飛啊,飛啊, 小飛俠)   2018-11-02 21:19:00
愛分享就不要怕被告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8-11-02 21:25:00
你這種文筆和注音文,覺得被告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book2381   2018-11-02 21:28:00
告死他,一定贏,工作損失一併宗償求
作者: b7453200 (瓦拉克看久其實蠻美的)   2018-11-02 21:57:00
寧可花錢告勞工 也不願意增加薪資 這間公司好不到哪去ㄅ
作者: holsety   2018-11-02 21:59:00
不過原po不是海龜嗎?當初怎麼去面試那種23k的公司?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8-11-02 22:11:00
事實而沒有添油加醋那種 其實就算被告也不會怎樣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8-11-02 22:17:00
出差不是去外縣市就是去國外啊...
作者: justin1943 (prototype)   2018-11-02 22:19:00
這種自以為有趣的文筆真的超難看
作者: haeyab (八爺)   2018-11-02 22:43:00
不要怕,他能拿你怎樣?你說的是事實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1-02 22:45:00
告不成啦,你就持續PO文(注意文詞),這才是對方最怕的事
作者: BIGBBB (yaaaa)   2018-11-02 22:51:00
推你
作者: lastlight (今池柚)   2018-11-03 01:36:00
出差不去外縣市要去哪?隔壁巷子口嗎?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18-11-03 07:16:00
噓文的就不要哪天自己也被告LawsuitSug板有很多文章可參考,不用太緊張的!這種的只是想要錢而已自刪也沒用的,因為現在備份網站很多,你自刪了還會有其他備份,他們可能會繼續跟你盧
作者: sam40026   2018-11-03 08:48:00
用不屑的態度去處理就對了,根本告不成
作者: amy45613 (空語夜思)   2018-11-03 09:38:00
告不成啊 謝謝你就算麻煩還是分享自己的想法
作者: CRAZYJEFFY (乂煞氣a文乂)   2018-11-03 09:52:00
平常心看待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18-11-03 10:26:00
面試錄音啊 也沒規定不能錄 更沒簽切結 且說不定對方也錄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1-03 10:55:00
整篇文章沒重點,廢話一堆!你如果講的是事實,怕什麼?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11-03 11:10:00
出差不是去外縣市 不然呢? 去國外? 外縣市你就在鬼叫了
作者: bluesofsky (毛病小五郎(口+口 )a)   2018-11-03 11:17:00
別怕 告不成啦
作者: klyuch (Meeko)   2018-11-03 11:58:00
所以你有毀謗嗎?比如說這工作騙人去出差等等?還是只是闡述事實?如果只是講述事實就一點都不需要怕啊!反正好壞大家看在眼裡,要告就去告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8-11-03 12:38:00
要選舉了 隨便一個議員的電話打下去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11-03 12:47:00
那間爛公司啦?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11-03 13:27:00
天眼通: 艾妮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面有相似貼文且發文者和本文ID一樣y
作者: edcs ( )   2018-11-03 14:22:00
感覺兩邊都挺GY的,互相傷害一下挺好的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8-11-03 14:49:00
我不是專業的但我覺得告不成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11-03 16:20:00
看了一下原出處推文 哈哈哈 自己說去台南市出差 原來台北台南叫做同縣市? 真的是神邏輯 不知道天眼通上多天才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8-11-03 19:23:00
沒有人指正,剛開始先會去地檢開庭不是法院ㄇ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18-11-04 10:15:00
樓上有喔,我回文介紹流程&資方慣用「套路」惹XD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8-11-04 12:16:00
告不成啦 讓她浪費一下律師費也不錯啊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8-11-04 15:14:00
簽名檔真令人懷念 哈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8-11-05 09:44:00
這看就知道告不成了,只是真的會耗到你的休息時間是真的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18-11-05 11:57:00
其實這個可以反控對方誣告罪,還有個資法問題
作者: bearsis (熊妹)   2018-11-05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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