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個朋友問我法扣的事
所以就人資的視角和經驗
做了一些解說和分享(老謝就是me)
文長不喜歡的人就左轉囉~
只是提供給大家多點概念 希望能有幫助
「聊聊法扣這件事」
法扣就是所謂的扣薪執行命令,人資收到執行命令其實滿阿雜的,尤其老謝待過不是用
系統結薪的公司,也就是要另外再用excel去處理每月法扣累計金額,不是件心情太美麗的
事。
【執行命令來源】
其實什麼來源都有,有90年辦一堆現金卡的、房貸車貸未還、作保人、電話費、所得稅
、甚至500塊的交通罰單,總之有債務未處理放任不管,最後都會追到現職公司,就會開始
執行命令。
愛和各領域人士深聊的老謝,其實跟很多債權人聊過,現在很多都委外處理了,所以討
債公司型態的、高級一點的資產管理單位都接觸過,他們也表示會走到執行命令的,通常
就是先前已和當事人協商數次,無後續處理,才會去申請強制命令,但也有很哀傷的例子
,某一名員工是櫃姐,她揹的債都是老公開公司掛她的名字,倒閉算她的,我還和債權人
(電話中感覺是討債公司型的)說你們不能勸她離婚嗎,至少不要再有後續的不定時炸彈,
對方還跟我說這種就是自己狠不下心,之前去找她老公協商,還很厚臉皮說去找我老婆啊
,又不是掛我的名字,所以真的是不能嫁錯人(咦,岔題了)。總之,各種債務來源都有可
能。
【執行命令流程】
通常人資收到執行命令,會回函確認是否為在職員工或已離職,之後會再收到正式的命
令以及銀行匯款資料,便即刻開始執行扣薪,所以也請不要為難人資,可不可以延後再扣
,公司是法定代為處理的角色,這真的不是人資可以人情辦事的。
【有什麼私心建議嗎】
我自己通常會打去詢問對方是什麼樣的債務,有時候也可以了解到一些來回的狀況,然
後會通知債務人本人或請主管轉知,但1000人以下的公司或許還可以這樣做,大規模的公
司也可能就是直接執行。
① 快刀斬亂麻,一次解決
身為HR,通常我會看一下,若金額不大,又是這兩三年開始的債務,差不多20萬內,我會
建議當事人,如果可以,一次去跟對方協商處理掉,不要讓每個月的利息一直滾下去,一
次處理別讓債務懸著。有幾次真的就協商成功,對方申請撤銷命令,這對HR來說也少去一
點業務。
② 多筆債務,少一件是一件
有遇過90年辦一堆現金卡的員工,同時有六七家銀行的債務,其實滾了10幾年的利息,根
本已無法處理總債務。但通常我也會留意,可能某一家快還滿原本金金額了,我會勸當事
人主動跟銀行協商,因為就曾有銀行跟我聊過,他們的目的,這些走到執行命令程度的對
象,本金能全還回來就不錯了,所以當你本金已快結束,又願意主動跟銀行協商,也許高
額的利息可以打折,雙方都盡快結案,雖然還是要被扣薪1/3,但能少一個債權人,其他家
才有可能還得快一點點啊。有幾位員工透過這樣的建議是有成功提早結案的。
③ 主動協商表現誠意
如上述第二點,債權人走到執行命令通常是認為債務人長期不願處理,所以如果小額的案
子,願意一次處理掉,債權人可能會接受協商。或者如第二點的舉例,已有多家債權人,
當你開始還的時候對方可能還不願意協商,但當每月有穩定還款,原本金金額也快結束了
,這個時機點主動協商,是非常有機會及有空間的,有員工還滿本金和銀行協商利息,本
來10萬協商為5萬一次處理掉,所以若願意積極處理,真的是有機會降低債務餘額的。
【結論補充】
沒有人想要有債務,但建議大家有些小額費用真的不要置之不理,就曾有員工手機電話
費1萬塊,覺得自己已停用但手續未辦妥又搬家就Let it go,結果滾了幾年利就變3、5萬
了。銀行的年利率其實滿可怕的,14-20%的都有,其實常見本金可能不高,但滾了幾年利
息就變得很可觀了,當然最好不要有開端,但真的不建議就放任不管,以上的一些小建議
提供給大家有個概念
(另有關於最低生活費之相關修法尚未在本篇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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