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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23:29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擬多時的「最低工資法」草案昨天預告,明定最低工資審議「應」參採消費者物
價指數(CPI)年增率,以擬定調整幅度;其他如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
資年增率等,則列為「得」參考指標;同一審議案行政院只能退回一次,重審結果行政院
將無否決權。草案預告後,最快明年二月送行政院審議。
過去基本工資審議僅規定「應搜集」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等資料,這次改為「應參採
」CPI。以今年九月CPI來看,年增率百分之一點七二,一至九月平均則較去年同期
漲百分之一點六六,未來將成為最基本的參考指標,但仍須再添加其他「得參採」項目。
CPI列入「應參採」指標,是否代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最低工資就一定會跟著調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可以這樣解讀」,但主要是為保障勞
工及其家庭生活,維持勞工購買力。但她強調,調幅並非以CPI年增率為基準,只是相
較「得參採」指標的力道更強;若CPI下跌,最低工資則不可能跟著調降。
至於過去也曾因參採指標採用前一年的物價指數,挨批「落後指標」,草案並未明定要參
採何時的數據,謝倩蒨表示將交由研究小組討論。
現行基本工資法僅是行政辦法,訂定最低工資法是蔡英文總統競選政見。根據草案,由勞
、資、政、學四方委員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第三季開會,由廿一名委員採共
識決,若無法達成共識,才採多數決。決定最低工資後須報行政院,若行政院退回,委員
會卅日內要再次開會,但重審結果「行政院不得再退回」。
草案另一大變革是將設「最低工資研究小組」,由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勞
動部、主計總處與四到六名專家學者,設置十至十二人小組,每年四月向最低工資審議會
報告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與就業影響,並在審議會召開前卅天提出研究報告與建議。草案
也明定每年最低工資一律於元旦實施,一改過去紊亂的實施時間。
勞動部表示,草案預告期到明年一月廿九日,預告期結束才會送行政院審查。不過,勞動
部長許銘春今年初在立法院備詢時,曾承諾草案將在今年底前送行政院,此期限勢必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