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公司又在執行假掰的kpi
我被主管考核說,對工作沒熱情,都是只做好份內事,時間差不多就下班
下班前也沒去問同事要不要幫忙,時間差不多我就走人
但問題是,公司沒加班費若報加班只有1:1補休,而且報加班還會被關切
這樣制度下,我時間到走人有什麼不對??
有些事情隔天在做也還來得及,其他人不走大部份是因為回家也沒事做
大家都領人薪水何苦幫資方壓榨員工,是斯德哥爾摩症嗎??
而且kpi考核應該是份內事完成度,怎會拿這種事來考核??
然後有時放假或大半夜在群組交待事情,明明隔天再講也可以
有人主管也是這麼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