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gar327 (理想人生)》之銘言:
: 年底了,公司又在執行假掰的kpi
: 我被主管考核說,對工作沒熱情,都是只做好份內事,時間差不多就下班
: 下班前也沒去問同事要不要幫忙,時間差不多我就走人
: 但問題是,公司沒加班費若報加班只有1:1補休,而且報加班還會被關切
: 這樣制度下,我時間到走人有什麼不對??
: 有些事情隔天在做也還來得及,其他人不走大部份是因為回家也沒事做
: 大家都領人薪水何苦幫資方壓榨員工,是斯德哥爾摩症嗎??
: 而且kpi考核應該是份內事完成度,怎會拿這種事來考核??
: 然後有時放假或大半夜在群組交待事情,明明隔天再講也可以
: 有人主管也是這麼瞎嗎
我覺得台灣企業有八成都是這樣的文化吧?
像我公司就是:
一個案子,主管會押日期給你,要你在時間內完成。
基本上他給的時間也很充裕,就是不用加班,順順的做,到那天覺得可以順利出來。
但大家還是會加班,甚至加到破百,為甚麼?
一方面是老的沒走,小的憑什麼走的觀念存在。
這邊必須說,有部分已經成家的同事都是為了躲家庭寧願留下來加班= =
一方面是一個部門這麼多人,經理沒辦法審視所有人平常的表現。
最快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就是,直接參考你的加班時數。
嗯...這個月一百小,很認真,很辛苦,很好。
嗯...這個月只有十幾小?就你最特別?
於是即便加班都在滑手機,放空,發呆,大多數的人還是會乖乖留下來加班做做樣子,衝衝時數。
你不配合,就是特別。
在一個團隊之中,最特別的人很難無視他人眼光生存下去。
因為最近我們公司也在算KPI,看到原文有感而發而已。
出社會後做過兩間公司,都是這個情況(攤手